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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学活动与教学改革的一点思考

2007-03-24 新闻中心 

我在教学时曾问学生,我什么时候成为他们老师的?答案很快给出并高度一致———给他们上课就成为他们的老师。再问,如果我向某一位学生学习某种技术,我是否仍为他的老师,此时回答略显犹豫且相反———或认为仍是,或认为不是。对此展开讨论后,大家逐步形成共识———一个人的本质并非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固定不变,是我们从事的活动决定了我们的本质,我们在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所扮演的角色决定了我们的本质。我们教书和学习,从而成就了教学活动,活动中我的位置是教学,扮演传授者的角色,因此成为老师;他们的任务是学习,处于接受知识的位置,因而成为学生。如果没有教书和学习,即使我们身处教室,所作也不是教学活动;倘若我不传授或不能传授知识,即便我的身份是教师,此时也不再是老师;倘若有人不听不学不思考,即使他的身份是学生,此时也不再是学生。是教学活动唤醒了我,使我成为老师,是教学活动唤醒了他们,使之成为学生。也就是说,一个人可能成为,也可能不成为老师或学生,是教学活动使得我们成为老师或学生。老师、学生得以成立的依据,是一种共在的活动,它不仅决定了老师、学生的存在,而且也是决定整个教学的命脉之所在。所以,教学活动存在的终极依据不是其他,就是自身的活动,它依这种活动而存在,即它的存在本身就呈现为一种活动。

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虽然同在一个时空之中,虽然都处于同一教室,但学生和教师之间并不必然是教学关系,而可以形成多种关系———学生只想得到学分,并不听课,他与教师只会形成分数的给受关系;学生仅仅是崇拜教师,并不学习,他与教师只能形成崇拜与被崇拜的关系;教师只是单向地传授知识,就与学生形成知识的授受关系;教师在与学生的互动中深化对问题的思考、对事物的认识、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并引导学生发现新的方法,就形成教学相长的关系。

所以,要想实现真正的教学,就必须形成教学关系,进行积极的教学活动。很多人很多教育研究者提倡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其实是一个假问题———学生并非外在于教学活动,外在于教学活动的学生并不是真正的学生,学生于其外的活动不构成教学活动,教学活动是师生共同进行的。从学理上说,“教学以学生为主体”这个说法不全面,教学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师生缺一不可。教学不仅仅是教师讲,还要让学生学,否则就与教师对着空教室讲话没什么两样;教学活动也不可能仅仅是学生学,还得老师教,否则就成了自学;这两种情形都不可能形成教学关系。

任何活动都有其意义。与一般的理解不同,意义不是固定的,由活动的某一参与者赋予,单向性的,而是时时变化,由活动的全部参与者共同创造,是双向甚至多向的。即使同在一个时空之中,由于人们形成的关系不一样,进行的活动不同,创造的意义也有异。一门课程的意义,在没有开设之前是不存在的,刚上课就给学生宣布课程的意义,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同样一门课程,任课教师不同,于学生的意义不可能一样。刚上课与上了一段时间,上了一段时间与课程结束,其意义不尽相同。同一门课程,同一个教师,对于不同的学生,意义也不完全一致。课程对于学生的意义,是在教学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因人而异。

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使教学活动具有积极的意义,并使其意义最大化,就必须有好的教学方法。教学方法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手段,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因素之一。教学方法决定教学活动,对教学活动的意义产生重要的影响。一切教学方法都有其所长短,只有适宜与否,无所谓好坏。凡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师生积极性,实现教学目的的方法都是好的。教师无需也不可能从根本改变自己的个性去适应某种特殊的教学方法,特定教师的个性特质只适宜于采取特定的教学方法,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的躯壳中注入个性精神,使教学方法活起来,才能发挥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教学管理部门应根据学生实际提高的程度、达到的水平、学生评教的结果等综合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而不是根据某一种教学方法的条条框框进行评判。教学方法之大忌不是别的,正是强求一致。

考试是教育过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可以检测教学效果,学校、教师通过考试引导、激励学生,实现教育目标。迫于规范化、客观化的压力,现在的考试形式高度统一,不仅考试方式一致,就连题型、各种题型的比重等都高度一致,多考知识少考能力,只考结果不考过程,只管共性不顾个性,不能准确地了解、检测出学生各方面的实际能力及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程度等,不过是应试教育的延伸。为了达到规范化、客观化的要求,教师在设计题型时,最简便的途径就是多考知识性、记忆性的内容,并根据标准答案评分,综合性、研究性的内容因可能出现评分标准的差异而不选择。这样的考试,别的不说,非此即彼的标准答案可能使学生认为看待、观察和研究事物只能有一个角度,评判事物的尺度和标准只有一个,增加了使学生心胸狭隘、不宽容、固执的可能性,而这恰恰与现代教育背道而驰。

由于在整个教学活动中的特殊地位,考试方式对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有极其重要的引导作用。考试应以培养目标和学生发展的需要作为出发点,增加考察能力的内容和具体操作形式,注重过程的检测,检查学生学习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考试与实践融为一体,提高其实践能力,从过程中检测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程度,了解其个性特征、所长所短,便于以后针对性的教学。使学生通过考试发现自己学习的优点缺陷、进步程度等,进而强化学习动机,增强学习兴趣,调整知识结构,调节思维方式,提高学习效果,从而达到“教为不教,学为创造”的目的。考试应使学生充分发展其个性和所长,鼓励独创性,不求面面俱到,任何有损于学生发展的考试都是不必要的。如此,考试方式也应该是多样化、个性化的。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设计考试方式,教学管理部门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进行审批,而不是不顾课程差异的一律要求。(王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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