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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为本,管理育人关于学生管理的“奖”与“罚”(05.11.22)

2006-11-13 新闻中心 

近期,根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精神,8188cc威尼斯对现行的相关学生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了修订。就修订内容,我报学生记者(以下简称记)采访了8188cc威尼斯学生处李建宇处长(以下简称李)。 记:你好,李处长!对于学校新出台的《云南大学学生手册》中的学生管理制度方面,您能谈一下当初修订的思路吗? 李:我们主要是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精神,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同时我们还考虑到以下因素:制度的建设要充分体现大学的文化特征;同时制度建设还要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要体现“公平性”和“竞争性”,以及体现“统一性”和“差异性”,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记:那么,请问修订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李:从学生管理这方面来说,主要是就《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云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作了修订。这些内容都很重要,都是与学生学习和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 记:本次修订的奖学金评定办法都有哪些创新的地方? 李:新的《云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在保障学生权利的同时,还强调了学生的义务,要求奖学金应优先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修改了获省级、国家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学生的配套奖励办法;明确了参评学生干部的范围;同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要求,对纪律处分、课程要求、外语要求等条件进行了修改;充实了评定程序,进一步强调了公开、透明的评审原则。 记:您刚刚说的是《云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而不是《条例》。为什么名称也改变了呢? 李:《办法》在力度和语气上较《条例》更为缓和,更利于体现“以生为本”的思想,在现代社会下,是更加规范的提法。同时,在《云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将原来的“必须”等用语也都改为了“应当”、“或者”等规范用语。 记:感觉语气、表述上更加人性化了,像是对学生进行劝导一样。 李:是的。这次修订对以往传统的“管理意志统一、学生绝对服从”的管理模式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一种“以生为本、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模式。在目前国家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学生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学校进一步转变了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成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专门受理学生对违纪处分的申诉。 记: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地维护学生的权利,对学生来说真是福音啊。 李:对。同时我们也根据学校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现象,增加和充实了一部分内容。例如,为了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慎重修订了开除学籍的处分范围;新增加了学生违反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的处分,增加了对大学生从事和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的处分;增加和完善了对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处分。 记:看来学校这次对相关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也是与学生观念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的。 李:是的。这次修订较以往来说,进一步强调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指导思想,强化了学校的育人功能,突出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学生成长、成人、成才中的作用,为促进学生全面进步、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时,在现实中,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同学们来说,是更加“人性化、民主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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