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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2006-11-13 新闻中心 

一、加入WTO后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性 加入WTO对我国的要求 我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各个方面应尽的义务和享有各项权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所承担的权利和享有的义务。“入世”必将对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将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国的开放将从由自主政策导向为主的开放转变为以WTO规则为基础的开放,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主要内容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之一。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要全面履行自己承担的各项义务。特别是在按照WTO规则降低关税、开放国内市场,面对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的形势下,我们的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必然要在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上下功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必然要运用市场规律,同时也要运用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激励,来保护。如果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来参与市场竞争,就能赢得更多的主动。“入世”以后的知识产权问题对我们来说是机遇多于挑战,只有抓住机遇才能更好地迎接挑战。抓住机遇的核心在于增强产品的知识产权的含量,提高国际竞争力。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内容在逐渐扩大,保护的力度在逐渐加大。在未来的国际贸易竞争中,知识产权必定是竞争的焦点,知识产权一定会成为国际贸易价值的主要源泉。 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初现端倪,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科技、信息和人才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源而成为创造价值原动力。创新的知识、高素质的人才、发展的科技、迅捷的信息,已构成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基于知识的经济正成为世界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而知识产权的主体就是知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经济的发展基础。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已成为最重要的资源和基本元素进入经济领域。在资源与要素的配置中,知识成了越来越重要的因素。知识地创新和运用日益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知识除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之外,知识还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资本。正是这一特征使得知识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资本和生产要素,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支配力量。 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越来越受重视,使得知识的法律保护更加凸显和具有现实意义。知识经济的成长必然进一步推进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要想在激烈地竞争中得以生存,必须要有极强的创新能力,而知识产权则是创新能力的基础和保障。知识产权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成为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因素。 当前,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迅速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 我国知识产权的状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专利申请呈现出持续增长、连年创新高的态势。1998年和1999年专利申请受理量分别为121989件和134240件,比上年分别增长6.8%和10%。在国内专利申请中,1998年科研单位和和高等院校的专利申请量止住了多年下滑,出现了上升势头, 1999年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专利申请与1998年相比,分别增长7%和22%。 但是这些数字的增长与高校人才密集的状况极不相称,在面对知识经济大潮涌来之际,作为培养人才和拥有大量人才的高校,必定会承担起更多的知识产权的创造任务,让我们在全球化的竞争中占一席之地。 近几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人们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各部门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但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加入 WTO后的新形势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专利保护体系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特别是提高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已显得越来越突出。 加入WTO后知识产权保护要求更高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WTO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共有七章72条,内容涉及知识产权各个领域,是所有WTO成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协议。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保护力度和法律制度健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加入WTO后,我国将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应承担的义务。 首先,要继续完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协议的规定,当我国与其他成员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争端时,通过WTO的统一争端解决机制,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解决争端。这就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成员方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的话,就有可能被中止应享有的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的制裁。 其次,要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加强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既是我国加入WTO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也是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特殊性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高等院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这是知识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校肩负着前所未有的重要历史使命。知识经济时代,将把大学推向经济社会的中心。知识经济时代,知识驱动经济、知识创造财富,人类社会将从过去的物质资源型过渡到知识资源型经济。大学从经济社会边缘走进经济社会中心,充分体现了知识经济的本质特点,也体现了知识经济与高校之间的内在联系。 在迈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历史时期,高校将直接进入社会的中心地带,承担起历史的重任。这是由中国国情所决定的,中国的科技人才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一般企业缺乏对高新技术的创新、消化、吸收、转化能力。所以高校不仅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而且要不断推进知识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科技与经济相结合、高校与企业相结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形势,也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新趋势。 高校具有的学科优势、人才优势、信息优势和学术环境等优势决定了它是新知识新理论产生的沃土和温床。高校是知识经济的人才库,也是知识创新的基地。传播知识、造就人才、创新知识是大学促进知识经济发展的最根本的价值表现形式。高校的贡献不仅是对知识的生产和传播,还体现在推进创新知识的应用,即高新技术的产业化。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高校已成为塑造知识产业的重要孵化器。高校参与或独立创办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如云南大学创办的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5万元起家,发展到现在已成为资产近13亿元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云大科技”市值近50多亿,由产品经营发展到资本经营,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云大科技”的发展就以云南大学为它的强大技术创新后盾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既然知识产权和高等教育都是发展知识经济的关键性要素,那么,加强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其意义就格外地突出。高等学校是我国科技工作的重要之一。高校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的重要生长点和辐射源。作为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几乎涵盖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总之,高校依托自身的科技优势,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在盘活存量资产,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学研的结合等无一不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管理不善,势必造成产权流失。 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还不规范,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知识产权流失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也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流失已成为当前高校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流失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人员流动、科技合作、管理不善、非法使用等,流失的原因也十分复杂,主要有制度方面、观念方面、管理方面和机构方面的原因。为此,防止校有知识产权的流失、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虽然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也欣喜地看国内很多的有识之士和高校正在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做出了许多积极有效的工作。如武汉地区33所高校中,已有32所设立了各类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随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立,武汉市高校的无形资产流失现象已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三、知识产权的范围和内容 知识产权的历史 知识产权这一概念产生于18世纪德国。1967年成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沿用了这一概念。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在人类发展历史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属于产生较晚的一种法律制度,虽然人类使用商标的历史可达上千年之久,但是作为一种法律制度的出现不过才三百多年的历史。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产生而开始萌芽、发展的,在工业革命的孕育下,成长、成熟起来。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和发展的根本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与之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制度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客观上反映了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当前,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差异,实质上反映了各国科学技术水平的差异。历史上每次重大科学技术的突破、经济形式的变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都要进行调整,才能与之相适应。微电子技术、信息技术与现代生物技术被认为是影响当今科学和经济发展的三大最新科学技术,自然也会对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这里的发明创造包括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就是专利权保护的客体。 作为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技术属性,必须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它是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或提出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它又可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两者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它保护的只是产品,而且这种产品必须是有一定形状、结构或形状结构结合的产品。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它是对工业产品的设计,不是艺术品,要能够进行工业化批量生产。 专利是高校知识产权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发明和实用新型作为理工科院校来说,是它们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而且发明和实用新型非常容易产业化,给权利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理工科院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显得更为迫切。外观设计主要是艺术院校和理工科院校的艺术系面临的问题,同样的它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如果不能很好地保护高校的专利必然会导致权利人的利益遭到损失。 商标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在市场上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而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上的,由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标记。 商标权是商标法确认和保护的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它包括:专用权、续展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商标权对于高校来说不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但高校商标权具有其特殊性,因为高校尤其是一流大学具有悠久的历史,极高的声誉,在人们的心目中有很高的认知度,具有极高的无形资产价值。所以高校商标权的保护因为其的特殊性而同样重要。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这就使得商业秘密的保护具有财产保护的性质。商业秘密权利人对自己的商业秘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高校在其商业活动中同样具有商业秘密,要提高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著作权 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它既有与人身相联系的内容,如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等权利,同时还具有财产权利的内容,如报酬权等。著作权包括:(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高校作为知识的传播基地和知识的创新源,著作权无疑成为了文科院校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因为文科院校的科研成果都是通过作品表现出来,为了有效作者的权利,必需加强对高校著作权的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 以微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及计算机软硬件的飞速发展,引发了信息产业质的飞跃,在此基础之上的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了一个新的课题。 现代生物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 现代生物技术,又称为生物工程技术,是指基于DNA(脱氧核糖核酸)重组技术生产生物产品的技术,因此又称为基因工程技术。 现代生物技术以富有生命力的有机体作为研究对象,与人类本身关系极为密切,并涉及到伦理道德、人类自身的生命安全、宗教信仰等相关的问题,这些都需要从法律上加以界定和调整,涉及到多种法律制度,但是其中最主要的当属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植物新品种 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我国幅员辽阔,气候类型多样,植物品种非常丰富。经过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培育出一大批优良品种。植物新品种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内容。 四、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 由于高校在知识产权制度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我们对高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制定相关的措施对高校的知识产权给予确实的保护,以充分地调动高校教师、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高校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为我国的发展作出贡献。当前,很多高校为保护知识产权做了许多工作,采取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但是从整个高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必须要健全制度、提高意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并投入必要的经费,以对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与WTO要求相结合,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 第一,要通过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提高高校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只有从思想上进行观念更新,把知识产权摆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才能使知识产权保护落到实处。在知识经济时代,不谈知识产权去谈知识经济是没有意义的,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的核心。只有发展自己的高新技术,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才能在21世纪占有一席之地。加强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是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振兴民族工业的有效途径。高校各级领导干部、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从提高综合国力、发展知识经济的战略角度,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向深入。要长期不间断地为教师开设培训班,在学生中开设必修课。总之,要使学校各级领导、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以及当代大学生树立起牢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二,要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开发、技术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使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定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是预防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首要条件。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应建立健全校名保护办法、非职务成果审核制度、无形资产评估办法、侵犯学校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规定等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充分体现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有机结合。既要能有效地制约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又要能有效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创新和发展。 第三,要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领导机构的建设,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行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目前,大多数高校仍是在原有行政管理框架之下兼顾知识产权工作,没有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机构,这是导致高校知识产权严重流失而无人追究、无人负责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需求,必须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的专门机构,专门负责制订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组织开展学校的知识产权申请、审查、鉴定、评估、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科技奖励、专利技术的许可贸易等工作,并处理学校有关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为广大教师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同时,承担起知识产权的服务工作,进行知识产权的代理、咨询、诉讼等的服务工作。 第四,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与科研成果管理的关系,把握好专利申请、科技成果鉴定、论文发表和技术保密的时机和期限。首先,从项目选题立项开始就应关注知识产权问题,注意利用专利和保密制度;其次,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及时申请专利或进行技术评估、鉴定。最后是在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过程中,要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防止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此外,高校人才流动也较为频繁,与此同时,就要特别注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应通过规范化的约束机制,确保高校知识产权不因人员流动而白白流失。 第五,要积极筹集资金设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基金,组织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加强对专利文献的检索利用,不断探索科技创新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动向,以适应国际经济、科技、信息交流的需要。必须有一定资金投入,以保证理论研究的领先。 最后,高校在知识创新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开辟成果转化的多种渠道,经营管理好高校的知识产权,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率,以促进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学校要创办高科技企业,利用创办的高科技企业创造的价值来更好地保护高校的知识产权,为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物质支撑。无论是教学、科研、还是成果转化、产业化过程中,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始终是维系高等院校在知识经济时代生存发展的重要内容。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高校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在面对着知识经济大潮的冲击,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而作为知识的传播和创新的基地的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成了重中之重。只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师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提供必要的奖金支持,群策群力,才能有效地对高校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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