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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非师范院校语言文字工作新路

2006-11-13 新闻中心 

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过程中,学校发挥着基础作用。近年来,云南大学把重点放在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水平上,积极探索非师范类院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途径,收到了一定成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施行后,该校非常重视。制定了《云南大学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教师授课、机关人员办公的用字用语、教师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发给教师、机关人员、学生,做到人手一份,认真学习。 在《规定》中,该校要求年龄在55周年以下的所有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讲授课程。自2005年起,所有教师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授课。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最低要求为二级乙等,中文类专业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达不到规定等级的,由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业余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培训合格,方可取得任教资格。今后学校留用和引进教师时,必须进行普通话资格审核,只有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等级者,方可留用和引进。 为监督教师在课堂上使用规范汉字和普通话,学校把课堂用字用语列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内容之一。教师课堂教学不用普通话,被发现或举报后,如再不改进,则要酌情扣减教学酬金。 云大还要求,学生都必须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旅游管理、法学、外语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其他专业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为此,一方面,该校通过开展好“推普周”,举办各种比赛,宣传讲普通话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学生踊跃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参加测试的学生人数大幅度上升,由2001年的几十人,跃升到今年上半年的近700人。从明年起,该校将开设普通话水平提高课程,隔年举办一次学生作文比赛和学术论文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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