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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十一五"规划解读 高等教育进大众化阶段

2007-06-13 新闻中心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将教育投入的政府责任进行量化和明确,列出了政府教育投入的“清单”,有利于执行和落实。

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教育热点问题也不断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城里孩子的上学择校、农民工孩子的上学、经济困难家庭孩子的学费,山区孩子的教育质量……教育几乎与所有家庭密切相关,并与医疗、住房一起,被老百姓称为三大民生问题。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历经三年起草过程,日前由国务院批转发布实施。《瞭望》新闻周刊为此采访教育部教育规划司副司长季平时,这位《规划纲要》起草的参与者先用一句话作为开场白:“三年起草过程,让我心里充满了感动。”

季平说,这是第一部由国务院审议并批转发布的教育五年规划,“我们感触最深的,是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对教育事业的殷殷关切之情。《规划纲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和谐理念、亲民理念,着眼点是国家的百年大计和民族的未来,落脚点是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措施都实实在在。一句话,就是要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高层重视,海纳民意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谈到《规划纲要》深有感触:这一纲要的起草过程,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心。

“十五”以来我们国家的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充分表现在义务教育进入全面普及阶段,高等教育跨入了大众化阶段。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显著扩大,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教育机会大大增加。

我国人力资源开发已经达到发展中国家较好水平:1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从8年提高到8.5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增劳动力数量是全球最多的;高等教育在“十五”期间提前3年实现大众化目标,规模先后超过俄罗斯、印度、美国,居世界第一位。这对我们这样的发展中人口大国来说,是一个非常令人振奋的成就。

但是,我国教育发展仍很不平衡,一些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教育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我国人均受教育程度不高,劳动力素质与国际上还有相当的差距,我国中等及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与中等以上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相比落后15年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落后30年以上。尽快把我国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是全党全社会面临的极其艰巨而重要的任务。

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制订出科学的教育规划,引起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袁贵仁介绍,整个规划的制定是在中央领导的亲自关心和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在规划编制期间,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专门讨论了教育问题,胡锦涛总书记作了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要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在《规划纲要》编制期间,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讨论教育问题,温家宝总理四次在中南海举行座谈会,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领导干部座谈教育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国务委员非常重视和关心规划的编制工作,多次听取规划编制汇报,她亲自举行会议,对《规划纲要》逐字逐条进行审议和讨论。

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中央领导的关注点。广纳民意,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是《规划纲要》起草过程中的重要原则。教育部负责人介绍,在起草前期,教育部公开向社会进行课题招标,并成立了以周济部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先后多次召开专家鉴定工作会,充分吸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包括教育部门的干部,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也包括经济界、企业界、文化界、科技界有关方面的人士对《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议。

教育公平得到制度保障

教育改变人的命运,而教育公平是人的发展起点的公平。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谁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实现教育公平,是民意的集中要求。《规划纲要》充分顺应这一要求,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认真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对教育公平给予保障。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告诉本刊记者,要以发展的思路来促进教育公平。如《规划纲要》提出,国家要制订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

《规划纲要》还提出了加大对农村、中西部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支持,强调东部支持西部,城市支持农村。同时要解决好进城务工者的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义务教育的机会。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当地子女的教育问题。重视女童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合格的义务教育。

促进教育公平,要在坚持教育改革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对此,《规划纲要》给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

——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立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加大资助力度,扩大受助学生比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改进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制度。继续实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绿色通道”。鼓励社会捐资助学。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多种形式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完善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享受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

季平告诉本刊记者,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如《规划纲要》规定,要资助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实际上对于农村的孩子们来说,只要他们愿意接受职业教育,就可以免费获得职业技能。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有一个孩子接受职业教育,不仅可以为国家贡献一名技工人才,还可以使家庭脱困。

列出政府教育投入的清单

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政府教育投入力度是保障教育公益性、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基础。

教育界专家告诉本刊记者,《规划纲要》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将教育投入的政府责任进行量化和明确,列出了政府教育投入的“清单”,有利于执行和落实。

“逐步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第一次明确写入了国家的“十一五”规划中,这也是十六届六中全会惟一的一个数字化指标。《规划纲要》围绕着实现这个4%的目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政府对义务教育负全责,提出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提出要逐步增加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要求各级政府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平等的原则,在财权中单独列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教育经费的投入等。

季平向本刊记者透露:“能否达到4%的目标,曾经有人提出过担心,因为这一比例从来没有实现过,由于受到GDP基数调整等影响,2005年这一比例是2.82%。但中央领导在讨论这一比例时,认为勒紧腰带也要确保4%这一比例,从而一锤定音。”

《规划纲要》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列出的5项重点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西部农村初中改造、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高等教育“211”和“985”工程)进行了细分:在义务教育阶段,把国家规划中涉及的三项工程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在职业教育方面,把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实训基地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高水平示范性院校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四个专项;在高等教育方面,对继续实施“985”和“211”工程也有具体的要求。

这些细分出来的教育工程,都对政府投入进行了量化和明确。如对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2004~2007年,中央安排资金100亿元;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十一五”时期,中央安排资金100亿元;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3~2007年,中央和地方共同安排资金100亿元;中央投入100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这些重大项目的实施,除了明确中央政府的投入责任外,也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增加对教育的投入。

提高质量是又好又快的保障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告诉记者,经过“十五”时期的努力,我国的教育规模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在规模有了一定扩大的情况下,质量问题成为第一位的问题,是各级各类教育都要抓住的问题。提高教育质量,是实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实保障。

因此在《规划纲要》里,在各类教育中间都强调提高质量,强调提高教育质量的几方面:如提高教师质量。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不可能有高质量的教育,也不可能培养出高质量的学生;如要把教育质量改革放在突出位置。针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改革教育模式;如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向全国,特别是向中西部地区,向贫困地区,向民族地区,向偏远地区输送优质的教育,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特别是提高农村、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偏远地区的教学质量等。

季平认为,深入分析《规划纲要》涉及的一些数字指标,都和提高教育质量有着密切的内在逻辑联系。如2010年初中毛入学率要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要达到80%,高等教育在学规模达到3000万,毛入学率达到25%。到2010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现在的8.5年提高到9年以上,我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由目前的10年提高到11年。

季平告诉记者,到2005年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超过了95%,进入了全面普及的阶段,初中毛入学率从2005年95%增加到2010年的98%,付出的努力会越来越多,路径只有一个,就是实实在在夯实义务教育的基础,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规划纲要》中规定了许多具体措施,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出台相应的细化意见。

“十五”计划将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目标定为60%,但2005年只达到52.7%。要在2010年实现80%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这一任务是很艰巨的,除了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外,要大力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把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孩子都纳入到这一教育体系中来,这一目标让人激动,如果我们实现高中阶段80%的毛入学率,我国的劳动力就可以实现从初中教育为主体转化为高中教育为主体。对于我们国家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是个非常大的促进,可以提高我们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

对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专家认为,只有稳定招生规模和增长速度,才更有利于巩固和提高高教质量。《规划纲要》提出要适当控制普通高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2007年普通本专科计划招生567万人,比上年增长5%左右。今后几年招生增长幅度将维持在3%~5%之间。2006年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为1739万,由于今后几年高校毕业生人数仍将低于当年招生人数,普通高校在校生规模将会继续增加,预计到2010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规模将达到2000万人左右。

在此基础上,《规划纲要》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出发,提出了建设高水平大学、提高高校创新能力的目标。《规划纲要》提出,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使若干所高校成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要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在培养和造就杰出人才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对此,袁贵仁副部长向本刊记者介绍说:“在这方面我们还有不足,在杰出人才的培养上,大批的创新人才还不能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同时,高校创新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要取得更多的、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教育界专家同时认为,实现《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我们还有很多艰巨的工作要做,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在发达地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快的过程中,加快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发展,缩小地区差距;如何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如何让有条件入学的贫困学生上学既不难又不贵,切实建立起各级政府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等,都需要更进一步的细致规划,统筹解决,任务还十分艰巨。(记者吴亮)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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