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召开校园安全管理专题会议,根据近期全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安排部署了学校校园安全相关工作,并决定由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公安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5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燃用器具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立即开展一次燃用器具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认真检查整治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环节,全面检查整治校园电、气、油等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教室、宿舍及学生经常活动场所的门窗及取暖设施的完好情况,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公安处会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食堂、实验室、学生宿舍、庆来堂及校内超市、餐饮店的各类液化燃气具等加热工具、存放易燃易爆实验试剂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杜绝燃气泄漏、电线短路等现象发生,对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解决。
同时,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安全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安全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对实验室仪器及食堂加热工具编制安全操作规范,并实行“专人专管、定期检查”的管理制度。对上岗前、实验前的教师、学生进行实验室操作规范培训,并定期对其工作、实验状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片区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实时考评,在新近购置各类实验器具、试剂、加热工具等仪器设备时,要对生产商、经销商的专业资质进行认真审核,所购仪器设备试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具备安全合格证明材料。如在使用中发现存在安全不达标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封存等及时处置措施。
公安处供稿
(编辑:马竞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