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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营造语言文字规范环境

2006-11-13 新闻中心 

昨日,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在昆举行。会议提出,要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语言文字规范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在维持和协调社会生产和生活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都需要首先克服交际障碍,推广普及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2001年,我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大省、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战略目标,广泛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加强横向联系,拓展语言文字工作领域,逐步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语言文字工作运行机制,一个有利于语言文字规范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正在形成。 副省长、省语委主任梁公卿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要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宣传效益,扩大社会影响;强化政府行为,全面实施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强化语委成员单位职责,加强重点行业系统工作;突出推普重点,进一步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继续加大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力度,加快我省语言文字法制建设进程。 省委宣传部、省交通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云南大学、云南日报等单位的代表先后在会上发言。 刘熙(云南日报) (200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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