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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会议

2012-02-14 新闻中心 

2月8日下午,学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校党政领导刘绍怀、何天淳、李建宇、武建国、周学斌、林文勋以及 “211工程”三期建设领导小组成员、“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校党委书记刘绍怀在会上讲话。他指出,“211工程”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是服务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前瞻性的重要举措。按照“一期打基础,二期上水平,三期求突破”的总体思路,“211工程”建设在中国高等教育由大到强的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工程,培养和造就创新人才的人才工程,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工程和中国高等教育的优质品牌。

刘绍怀强调,“211工程”验收是学校接受检查的过程,也是总结经验、促进发展的过程,做好此项工作关系到学校“十二五”规划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关系到学校能否进入新的国家重点建设规划,关系到建设区域性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挺进全国高校50强,以及服务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大局,全校上下都要将“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工作做实、做好、做优。

刘绍怀还对做好验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和部门“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落实“211工程”验收工作方案。要求全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尤其是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好学校“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方案。三是明确工作职责。“211工程”三期验收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项目承担单位、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总结,形成高质量的验收总结报告,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验收工作全程负责。四是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认真细致做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审计相关工作。五是在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并提出继续实施新一期“211工程”建设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要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和挺进全国高校50强这一战略目标,集中集体智慧,制订科学合理的新一期“211工程”建设规划。

校长何天淳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他要求:各项目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好刘绍怀书记和其他校领导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211工程”验收各项工作;各项目组要认真对照目标责任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学校“211工程”三期建设方案,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按时、保质地向学校提交总结报告;全校师生要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和配合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现预期目标。

会上,校纪委书记李建宇,副校长武建国、周学斌、林文勋分别讲话,就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供稿

摄影:梁益坚

(责任编辑: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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